丽水市慈善总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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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丽水市慈善总会,成立于2005年1月13日。本会是由热心慈善事业的民众、法人及其它社会组织自愿参加的全市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。其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,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动员社会力量,筹募慈善资金,扶助弱势群体,发展慈善事业,促进社会文明。

       本会的业务范围是筹募善款、赈灾救助、扶贫济困、慈善救助、公益援助、与国内外慈善组织合作交流、指导会员单位开展活动,推动全市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。总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,执行机构为理事会,办事机构为慈善总会办公室。该会坚持以法治会的原则,制定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,对慈善资金的募集、使用、管理做到了公开化、法制化、规范化。对捐赠收入和经费开支主动接受审计,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

       丽水市人民把积德行善、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代代相传,丽水慈善事业有着深厚的思想渊源和良好的物质基础。慈善总会愿与社会各界人士、台港海岸同胞、海外侨胞、世界各国慈善团体精诚合作,关注弱势群体、挖掘慈善资源、开发慈善项目,共同为发展慈善事业、推动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。